(吉隆坡4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强调,虽然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将大麻和大麻脂从危险毒品附表中移除 ,这项决定不会改变我国对大麻的限制。
他今日发文告说,在我国,大麻和含大麻成分的物品仍受到《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的限制,执法单位将对付任何违法者。
他表示,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的决定,并没有放宽国际对大麻的管控,因为它仍在该公约的附表一下受严格控制。
“大马作为3个国际毒品公约的成员,即《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以及《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愿意全力配合,以打击国内和国外的毒品罪案。”
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第63届会议于12月2日召开,并接受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从《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附表四中删除大麻和大麻脂。
该建议以微弱的优势表决通过,其中27票赞成,1票弃权,25票反对。
这意味著,该植物的药用用途已得到官方认可,但是国际法规将继续禁止娱乐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