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 上诉庭今日驳回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玛要求撤销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他诽谤案的上诉申请,嘉玛同时需支付7000令吉堂费。
上诉庭法官拿督苏莱雅、拿督哈丝查娜及南登峇兰三司以线上审讯方式,聆审嘉玛的申请后,作出上述裁决。
嘉玛代表律师为慕坤丹及莫哈末法兹,郭素沁代表律师则是拿督奈也、陈汉森及吴子倩(人名译音)。
奈也告知《马新社》,随著答辩人撤案申请遭驳回,此案将在吉隆坡高庭开审,并指高庭已择定明年1月3日进行案件管理。
郭素沁在2017年4月6日起诉嘉玛,指后者在同年3月8日召开记者会提到雪州子民基金会课题时,发表对她具诽谤意味的言论,而索取100万令吉的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以及申请禁令禁止答辩人或其代任何代理重复发表有关诽谤言论。
吉隆坡高庭是在今年1月3日,驳回嘉玛提出撤销此诉讼的申请,嘉玛过后向上诉庭申请上诉,结果今日再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