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警方已经援引《刑事法典》第342条文(非法囚禁),重新调查赵明福命案,并向13人录供。
内政部是通过书面回应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的提问,指出相关调查报告早在2月24日提交总检察署,警方被要求继续调查此案。
“警方需要展开完整调查后,重新向总检察署提交调查报告。”
“警方已向13人录供,调查还在进行中。”
赵明福是时任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在2009年7月15日到雪州莎阿南玛莎兰大厦14楼的反贪污委员会录供,隔日被发现卧尸大厦5楼阳台。
去年7月16日,总检察长指示以刑事法典第342条文,重查原本被列为猝死的赵明福命案,同年11月18日警方成立特别调查队来调查此案。
不过,在今年8月28日,赵明福民主基金会向总检察署提呈备忘录,要求当局务必以谋杀或误杀罪,而不是非法囚禁来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