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人力资源部建议修正1955年劳工法令,以纳入与弹性工作时间有关的新条文。
人资部长拿督斯里沙拉瓦南指出,此举是为了要给予雇主和雇员之间,可依据特定条件制定弹性工作时间。
他是于上周四(11月12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砂土保党峇丹鲁巴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罗哈妮卡林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罗哈妮卡林要求部长说明,人资部是否有针对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居家工作的新常态进行研究,以便能确保雇员的生产力时常保持在满意的水平。
对此,沙拉瓦南说,截至目前该部仍未进行任何研究调查工作。
不过,他强调,一旦该部针对居家工作展开研究调查,关于科技、没有特别的工作空间、缺乏灵感资源以及没有同事支援的各方面事项将会获得调查,这是基于居家环境毕竟和职场环境有别。
他指出,就算雇员居家工作也必须完成工作,而雇员的薪金也必须照常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