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环境及水务部长拿督斯里端依布拉欣表示,该部建议对环境犯罪者施以更重的惩罚,其中将最高罚款从原有的10万令吉提高至1000万令吉。
他指出,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和2006年水源服务业法令的现有条文将被修改。
他说,该部已准备修改2006年水源服务业法令的建议,正在等待内阁在今年12月的政策批准;该修订案预计会在2021年第二次国会议会提呈。
他提及,2006年水源服务业法令第121条文的刑罚建议,将从原有的10万令吉提高至1000万令吉;监禁也从1年提高至15年。
“我们将会采取严厉行动来保护我们的环境。”
至于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端依布拉欣说,环境局正在修改该法令,该法令修改后将加重刑罚。
“这两个修订案也将赋予警察权力,在这两项法令下执法。”
他今日在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巫统云冰国会议员拿督哈山阿里芬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表示,该部现阶段建议,通过提高罚款的数额和监禁的时长,而非强制坐牢和对受影响用户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