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一名律师入禀法庭,挑战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拒绝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要求颁布紧急状态的决定。
本案起诉人赛依斯干达今早通过Kengadharan & Co律师楼,在吉隆坡高庭入禀这项诉讼,并将大马政府列为本案的唯一答辩人。
根据诉讼文件,起诉人是要求高庭裁定,国家元首是否有不受约束的裁量权去拒绝首相的建议,而不颁布紧急状态。起诉人要求法庭针对《联邦宪法》第40和第150条款做出诠释。
《联邦宪法》第40条款阐明,国家元首必须依据按照内阁或部长的建议行事;而第150条款阐明,若国家安全、经济、公共秩序面临紧急情况,国家元首有权颁布紧急状态。
“这是一项为维护法治和捍卫联邦宪法的公共利益诉讼。”
为此,起诉也要求法院鉴定,《联邦宪法》第150条款的修正条款,即第150(8)条款阐明,任何法庭都无权承审有关紧急状态有效性的法律诉讼,是否违宪。
他认为,第150条款的修正条款越过了《联邦宪法》基本结构中,赋予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利,因此是无效的。
起诉人在宣誓书中指出,若该条款有效,当国家元首拒绝慕尤丁颁布紧急状态的要求,就已经违反宪法第40和第150条款来行使其职能。
因此,他说,法庭对以上问题的裁决,对维护法治和捍卫联邦宪法而言,至关重要。
上周日,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召开了马来统治者会议后,决定拒绝首相慕尤丁在上周五提出颁布紧急状态的建议,并宣布现阶段国内任何一个地方都无需颁布紧急状态。
苏丹阿都拉陛下也提醒政治人物,必须停止所有干扰国家行政稳定的政治活动、专注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