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 前国防部情报主任拿督赛莫欣中将和两名大马武装部队高官,因涉嫌收贿协助两家公司获得国防部的项目,今日被控上法庭,合共面对17项控状。。
59岁的被告赛莫欣、54岁的仄阿末中校和50岁的莫哈末费佐准将,在承审法官拿汀沙巴利亚面前皆否认有罪。
仄阿末在案发时担任国防部情报参谋组策略网络战争小组主任,他被控一项向FEHM公司总经理阿里亚斯索贿50万令吉、一项同意收贿50万令吉,以及3项接受10万5000令吉贿款的控状,以直接谈判的方式委任该公司提供该组的维修服务。
仄阿末被控于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7月,在国防部Tun Osman Jewa住宅大楼犯下有关罪行
被告莫哈末费佐在案发是国防部军事顾问,他面对5项通过阿里亚斯向FEHM公司首席执行员希山慕丁和项目经理努林索取12万8000令吉的贿款作为酬劳,以协助提交一份成为国防部情报参谋组战略合作伙伴和情报设备维护承包商的意向书。
他被控于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6月24日,在国防部的Khalid Al-Walid清真寺停车场、金地花园帝盛住宅大楼停车场、位于旺沙玛珠FEHM公司前面,以及武吉美拉瓦蒂道,犯下有关罪行。
赛莫欣则被控一项向阿里亚斯索取100万令吉的贿款,一项同意收贿100万令吉,以及4项接受26万6000令吉贿款作为酬劳,批准以直接谈判方式,让该公司获得该部情报组的维修服务。
该名退休军官被控在吉隆坡凯煌酒店哈瓦那俱乐部、国防部情报主任办公室、HairDoc Medical Publika护发中心,犯下有关罪行。
赛莫掀也被控于今年6月26日在其办公室,获取从赛奥玛的5万令吉贿款,以委任Malvus Sense公司,进行该组两套特别系统的采购、供货、运送、培训和认证的服务。
被告皆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罚款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稍早前,莫哈末阿斯拉夫和聂依斯发哈尼副检察司各别提出的保释条件为,10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并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每月必须向邻近的反贪会办事处报到。
阿斯拉夫说,由于3名被告皆是高级官员,因此要求法庭做出高额保释金,向示法庭认真对待这些案件。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皆以被告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仄阿末以8万令吉、被告莫哈末费佐以6万令吉,以及被告赛莫掀以11万令吉,以及各以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法官也谕令3名被告必须交出护照,每月到邻近的反贪会办事处报到一次。
法庭将此案定于11月27日进行案件管理。
10月15日,前国防部长莫哈末沙布的前政治秘书同样在地庭面对5项控状,他被控从FEHM公司接受并索取635万令吉贿款,以协助该公司获得一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