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针对高庭谕令他缴付2011至2017年拖欠内陆税收局16亿9000万令吉的裁决,提出上诉。
纳吉代表律师莫哈末法罕指出,辩方数月前已入禀上诉申请,明日将在上诉庭进行案件管理。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于7月22日,在简易判决中批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所拖欠税款。
他裁定,税收局已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2)条文发出税收评估通知予纳吉,就算要针对税务评估上诉,仍需支付16亿9287万2924令吉83仙税额,但纳吉至今分文未付。
税收局是于2019年6月25日起诉纳吉,追讨上述拖欠的所得税,同时要求从裁决日算起一年5%利息、堂费及法庭认为适当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