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高盛新加坡公司将向新加坡政府支付1亿2200万美元(约5亿550万令吉),作为它在发行一马公司债券中的违规赔偿。
新加坡总检察长、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商务部的联合声明指出,高盛支付的这笔款项出于美国司法部领导的全球决议的一部分。
除了这笔款项外,新加坡商务部还向高盛新加坡做出了为期36个月的有条件警告,以代替对高盛的3项贪污罪起诉。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还下令新加坡高盛任命一个独立外部机构,对其补救措施进行审查。
声明说,高盛国际为一马公司子公司负责发行3份债券事宜,新加坡商务部调查了高盛新加坡分公司及其2名前董事总经理雷斯纳和吴宗华。
另外,高盛新加坡也将向马来西亚当局支付6100万美元(约2亿5254令吉)。
雷斯纳曾在高盛亚洲公司工作,该公司参与了三笔一马公司债券的发行,他还协助一马公司进行债券交易。
2018年8月,雷斯纳在美国地方法院认罪,一项罪名是共谋违反《反海外腐败法》,另一项罪名是共谋洗钱。
雷斯纳透露,大马通缉犯刘特佐曾告知他和吴宗华,一马公司债券的部分收益,将作为回扣和贿赂的形式,支付给某些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官员。
除了新加坡,高盛集团近日积极了解美国当局对一马公司案的调查,除向当局认错,答应支付近30亿美元之外,其大马分行今天更向美国司法部认罪。
《路透社》报道,在这次协议下,高盛集团因为抵触反贪污法令,同意缴付23亿美元(约95亿3597万令吉)罚款,同时交出6亿美元(约24亿8765万令吉)的不法利益。
高盛集团也答应美国当局的要求,改善内部管理,确保未来行事都能符合法令要求。
美国司法部刑事司代检察长布莱恩拉彼得表示,这次罚款是美国有史以来,海外反贪污法底下所开出的最大金额的罚款,以反映高盛集团在一马案的严重错误。
英国执法当局昨天也就一马公司案,向高盛国际集团开出9660万英镑(约5亿2311万令吉)的罚款。
在今年7月,高盛与大马政府达成总额39亿美元(约163亿令吉)的和解协议,其中包括25亿美元现金,以及14亿美元的资产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