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国家养牛机构私人有限公司(NFCorp)执行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今日在联邦法院获准上诉准令,以挑战上诉庭就该公司起诉人民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诽谤案的裁决。
由法官拿督阿都拉曼、潘斯里扎丽哈和拿督哈斯纳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诉讼双方同意下批准莫哈末沙烈的上诉准令申请。
阿都拉曼允许提呈诉讼双方认同的4项法律问题,交由联邦法院鉴定,包括在展开诽谤诉讼时,起诉前发函是否是提出起诉状的先决条件。
莫哈末沙烈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告诉联邦法院三司,经过与拉菲兹的律师兰吉星协商后,双方皆认同这4项法律问题。
莫哈末沙烈寻求上诉推翻上诉庭去年5月对拉菲兹有利的判决。
上诉庭批准拉菲兹推翻高庭谕令他赔偿20万令吉损失予莫哈末沙烈和其公司的判决。
拿督哈密为首的上诉庭三司驳回莫哈末沙烈就诽谤的赔偿金额所提出的反上诉申请。
上诉庭也谕令莫哈末沙烈归还拉菲兹30万令吉,包括拉菲兹已支付的20万令吉赔偿金和10万令吉堂费。
2013年,莫哈末沙烈与国家养牛公司起诉拉菲兹于2012年3月7日,在公正党党部针对购买吉隆坡生态城产业课题召开记者会时,发表含诽谤意味的言论,而该言论在同一日刊登在《当今大马》新闻网。
2016年10月31日,吉隆坡高庭谕令拉菲兹分别赔偿莫哈末沙烈和国家养牛公司15万令吉和5万令吉,不过却驳回对《当今大马》的诉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