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随著我国网路霸凌事件近来层出不穷,通讯及多媒体部副秘书长(营运)陈传伍指出,通讯部或将在今年杪决定是否要立法来解决网路霸凌的问题。
他表示,目前,该部门意识到网路霸凌受害者所面对的问题,因此通讯部正在研究有关网路霸凌的法令。
“我们将探讨政府是否该制定这项法令,有可能将在今年杪作出相关宣布。”
陈传伍是在今早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所举办的线上“我们的在线生活-东亚儿童和青少年对社交媒体的使用”报告中如是指出。
他说,新加坡和菲律宾皆有对付网路霸凌的相关法令,分别是《2014年免受骚扰保护法》和《10627年共和国法》。
他坦言,虽然大马并没有“明确规则”可以举报网路霸凌者,但他认为,我国的刑法和《通讯与多媒体法1998》在解决这些案件时已经觉得够了。
他指出,若是受害者有任何证据包括截图、录音等,这将会利于他们,因为政府和执法单位会采取行动。
“就目前来说,根据现有的法律及规定,最重要的是,受害者必须截图遭网路霸凌的证据,这样一来,执法单位才能对霸凌你的人采取主动。”
今年8月3日,一名17岁印裔少女从槟城峇六拜一家公寓22楼跃下身亡。警方调查显示,少女生前遭一名20岁男网友网络霸凌,包括恫言若少女不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将公开其遭移花接木的裸照。
槟州总警长拿督沙哈布丁指出,嫌犯以相同犯案手段,在吉隆坡、雪州、柔佛及霹雳州犯下5宗相似案件。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7条文(以匿名通讯进行刑事恐吓)调查此案,一旦罪成监禁2年。
去年,前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哥宾星曾透露,当局将进一步探讨有关修改现有法令,包括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以解决网路霸凌的问题。
除了报警以外,欲投诉霸凌行为的人士,可透过以下管道寻求帮助:
1. “网路安全”网站(https://www.mycert.org.my/portal/online-form?id=7a911418-9e84-4e48-84d3-aa8a4fe55f16)
2. 邮寄至cyber999@cybersecurity.my
3. 致电热线1-300-88-2999或发讯息至1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