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前一马发展公司(1MDB)首席执行员莫哈末哈仄离任前的薪水高达9万7000令吉。
莫哈末哈仄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的一马公司案控方第10名证人,他今天在法庭供证时表示,他在一马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员所获得的最后薪水是9万7000令吉。
现年48岁的莫哈末哈仄说,他在2013年开始担任首席执行员时获得了9万3000令吉薪水,同年还获得了5个月的花红。
“在担任一马公司首席执行员期间,我获得2次花红,第二次是在2014年获得10个月花红。”
莫哈末哈仄表示,他在2012年加入1MDB担任首席营运员,次年接替了拿督沙鲁,成为首席执行员。
“担任首席运营员时,我的月薪是6万5000令吉。”
在加入1MDB之前,莫哈末哈仄担任Sime Darby Auto Connexion的董事经理,薪水为3万8000令吉。
莫哈末哈仄也表示,沙鲁是在八打灵再也的颐思殿酒店(Eastin Hotel)面试他。
不过,他强调,沙鲁并不是介绍人,是前老板拿督诺巴迪推荐他去一马公司
他说,诺巴迪是1MDB董事会成员之一丹斯里依斯米的朋友。
“拿督诺巴迪告诉我,1MDB正在寻找首席运营员,如果我有兴趣,可以将简历直接发送给依斯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