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披17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寻求充公北根巫统已被扣押的70万令吉,所提出的申请。
这笔款项被指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有关,除了北根巫统,反贪会也将另外40人列为起诉对象。
司法专员拿督阿末沙里尔在裁决时说,根据概率权衡,申请人(反贪会)并未满足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6条文的条件,以充公在第一答辩人(北根巫统)账户内的70万令吉。
“充公诉讼需严格遵守法律,因为它涉及联邦宪法第13条款下的宪法保障。缺一不可。在此情况下,我驳回(充公)申请。”
他说,在所有可能性下,如果要法庭接纳申请人的假设,也就是这笔在2018年6月25日所扣押的款项属于非法活动收益,则截至2017年1月31日的账户馀额,实际上仅可略多于1万令吉,这已强力否定这类假设。
“申请人没有尝试反驳这个由答辩人所提出的具体主张,我只好认为,申请人承认这一事实。有鉴于此,我裁决申请人无法证明概率权衡,以证明所被扣押的70万令吉是属于非法活动收益。”
他指出,该笔来自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账户的70万令吉,已被北根巫统花费的事实并非关键,更重要的是,诚如答辩人所言,申请人无法证明这笔被冻结的款项,随后成为第4个账户的诉讼标的。
“细读第1个账户和第4个账户的个别账号,就可明显看出这一点。”
阿末沙里尔说,答辩人表明,这笔70万令吉已全数用于支付第一答辩人的水电费、购买设备和其他付款,以及第一答辩人在接到冻结令之日的账户馀额,并非来自纳吉的账户。
来自反贪会的副检察司阿都拉西稍后告诉记者,他们将就今日的裁决提出上诉。
北根巫统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利查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