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环境部长拿督斯里端依布拉欣表示,国家水务服务委员会(SPAN)正在考虑使用2006年水供服务法令第121条文,对付造成贡河污染的人。在此条文,最高可面对50万令吉的罚款,最高10年的监禁或鞭刑,或三者兼施。
端依布拉欣今晚在个人面子书,针对万挠贡河污染事件,汇报最新进展。
雪河生水日前再次发生污染事故,导致雪河第一至第三期及兰斗班滤水站紧急暂停运作,多个地区水供受影响,牵涉百万巴生谷河流域人民的生活。
警方昨日逮捕4名重型车辆维修厂负责人,今早将他们带往士拉央法庭进行延扣6天,以助查雪河污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