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一马发展公司舞弊案今日续审,该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今日作供时强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个人从一马发展公司中获取利益。
沙鲁也是此案的第9名证人,他今日在法庭作供时指出,纳吉对于一马发展公司的情况并非毫不知情,纳吉也了解一马公司相关的事务。
他说,纳吉据称是透过在逃商人刘特佐,针对公司的事务提供指示。
案件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今日向沙鲁进行覆问时(re-examination)时,沙鲁将纳吉列为一马发展公司转账的受益人之一。
哥巴斯里南:“在事后看来,你认为谁从这些转账中收益。”
沙鲁:“在事后看来,根据在法庭内和调查期间,向我展示的文件,受益人至少包括刘特佐、唐敬志(Casey Tang)、卢爱璇(Jasmine Loo)、奥贝德(Tarek Obaid)、马奥尼(Patrick Mahony)、卡迪(Khadem Al-Qubaisi)、莫哈末巴达维(Mohamed Badawy Al-Husseiny)、还有拿督斯里纳吉。”
沙鲁也坚持早前的供词,表明自己没有从消失的一马发展公司资金中受惠。
哥巴斯里南随后指出,就如法庭内提呈的新闻报导内容,表示刘特佐在一马发展公司中扮演欺诈的角色,而沙鲁早前也反对纳吉代表律师的建议,表示纳吉对于刘特佐扮演的角色毫不知情。
哥巴斯里南接著再问沙鲁:“在早前的交叉盘问时,你反对被告毫不知情的建议,所以,你能否继续向法官解释,是什么导致你相信被告知道刘特佐的所作所为?”
沙鲁作答时指出,纳吉非常清楚一马发展公司的事务。
“这不仅是我在2009年至2013年,担任首席执行员期间的行动与决策模式。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际上便是如此。这与我早前所说的要点吻合,包括管理层和董事局所作出的决定。”
“实际上,我曾经在1至2个特别的场合与纳吉浅谈,我发现他对公司内部了如指掌。”
哥巴斯里南:“所以,这好像他没有蒙在鼓里?”
沙鲁:“没有,至少在我的观点和任何时间点上,我不认为不知情。”
要求须“受保护”
沙鲁也指出,数名人士包括刘特佐、首相署办公室和国会监督机构的国阵成员都曾要求纳吉在一马舞弊案件中,必须“受到保护”。
沙鲁指出,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曾接获来自刘特佐黑莓手机讯息或电邮,超过100个要点(talking points)或书写指示,并相信这些有关公司资金转账与协议都是刘特佐代替纳吉所发。
沙鲁在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拿督斯里沙菲宜交叉盘问时说,他在2015年,接获来自刘特佐的指示后,销毁这些电邮,来自黑莓手机的短讯,在过一段时间后将依据手机的自动消除系统销毁;刘特佐也销毁了他从黑莓手机中,复制的数码档案和资讯。
“来自黑莓手机的短讯,文字档案,我有将部分文件抄袭,但,接获某些指示后,我基本上删除了所有的要点,因为指示非常清楚:首相遭到攻击,你最好保护他。”
沙鲁也确认,基于刘特佐的指示,他在2015年销毁了每一份文件,并同意这是在一马发展公司成为争议课题后发生,碰巧国会公帐会在同样的时间点针对一马发展公司进行第二次的查询。
法官科林劳伦斯最后择定,案件在下星期一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