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一马发展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今日供证称,一马公司董事局从未批准其子公司在2014年,把6亿8100万美元资金转移到塞舌尔的冒牌阿尔巴公司。
沙鲁今天在前首相纳吉涉及的一马公司案审讯中供证,一马公司董事局从未获得汇报,或同意将1MDB Energy Holdings Limited公司的资金,转移到位于位于塞舌尔的“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Aabar Investments PJS Ltd)。
辩方律师旺艾祖丁在交叉盘问时询问沙鲁是否知道有两个阿尔巴公司,即一个位于英属维京群岛(BVI)以及一个位于塞舌尔,沙鲁表示,只有在他受查时,才看到调查人员向他出示的相关文件。
旺艾祖丁接著提到,这两家仿冒的阿尔巴公司,与真正在阿布扎比的阿尔巴公司毫无关系。不过,沙鲁表示,他没有相关文件,也不清楚此事,因此无法置评。
根据控状,2014年9月3日至30日之间,有6亿8100万美元美元资金存入了阿尔巴塞舌尔群岛的户头。
旺艾祖丁问,该笔资金的收益永远不会支付给真正的阿尔巴公司,而是转入阿尔巴塞舌尔的户头。
但是,沙鲁表示,他之后的首席执行员莫哈末哈占向一马公司董事会表示,这笔资金用于偿还阿尔巴。
沙鲁有表示,这笔钱实际上分为两部分,转给了了在塞舌尔的阿尔巴。
此外,万艾祖丁也询问沙鲁,纳吉是否真正有权对一马公司事务做最终决策。
沙鲁称,由于纳吉身兼多个身份,因此他对一马公司的指示具有份量。
万艾祖丁追问,纳吉在签署一马公司相关文件时,是否需要注明所用身份。
沙鲁回应,无论纳吉使用哪一个身份签名,一马公司都必须严正看待纳吉的任何指示。
2018年年9月20日,纳吉涉嫌一马公司资金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此案承审法官是柯林,案件将在明日早上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