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财政部第二副部长莫哈末沙哈促请符合资格申请暂缓还贷措施的人士,尽早前往银行进行协商及申请手续,因为银行至少需耗时5天至2周的时间来审理申请。
莫哈末沙哈今日发文告指出,截至8月21日,国内多间银行共联络了101万5848名借贷人来提供暂缓还贷的援助,这其中包括了90万8773个人借贷者、9万4685间中小型企业及1万2390间其他企业如公司及商务业务。
“距离自动暂缓还贷措施截止日,只剩29天。自开放申请日期8月7日起,当局在这两个星期内,共收到了13万9424项由个人借贷者所提出的暂缓还贷申请,并批准了10万9172人的申请。”
“至于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当局共收到了5017间企业的申请,当中批准了4300间企业的暂缓还贷申请。”
他指出,政府在此期间给予借款人的暂缓还贷措施,并不会出现在借款人的中央信用参考信息系统(CCRIS)报告中,因此民众无需担心。
他说,本身今日和各个银行的代表会面后,得知这些银行已准备好提供援助和审理申请,但所得到的民众回应仍不如预期。
“我担心民众及中小型企业会等到最后一分钟,才向银行进行协商及申请援助。要知道,银行需要一段事件来审理这些申请。”
“一般上,个人借贷者的暂缓还贷申请需要1天至5天的审理事件;而中小型企业的申请则耗时3天至2个星期之间。 ”
“我促请民众立即向各自的银行确认所提供的融资还款援助方案。这对于仍需要暂停服务后的借款人而言尤其重要,以防止信用记录在9月后恶化。”
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早前宣布,为目标群体提供暂缓还贷措施,包括在今年失业的人士可延长偿还贷款3个月,以及收入减少者可根据减薪幅度,向各别银行申请减少每月还贷金额,为期至少6个月。
个人借贷者或中小型企业可在指定期限内只偿还利息,并延长偿还贷款期限,以减少每月分期付款金额;至于租购融资方面,银行可给予贷款者重组分期付款时间表,如延长贷款期限,以降低每月的分期付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