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今日向总检察署提呈备忘录,要求当局必须以谋杀或误杀罪,而非非法囚禁来调查赵明福命案。
该基金会发言人黄业华表示,赵明福命案涉及刑事成分,必须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或304条文(误杀)调查,而不是第342条文(非法囚禁)。
黄业华今日到马来西亚总检察署提呈备忘录,列明基金会的三大诉求。
“第一,我们要求总检察署公开解释,为何在上诉庭判决表示有一人或多人致死赵明福后,仍以‘非法囚禁’调查赵明福命案的原因。”
他说,强烈要求总检察署以“谋杀”或“误杀”条文来调查此案,而且涉及此命案的反贪会职员也必须接受调查。
他表示,也要求撤换阿都拉萨慕沙为律政司,因为他是当年代表反贪会的律师,在此案件中有利益冲突,或妨碍司法公正。
一同出席的有基金会的理事廖国华和志工陈国隆。
在今日提呈备忘录时,也发生一段小插曲。3人原本不获准进入总检察署大厦内移交备忘录,后经总检察署公关人员瓦西交涉才获允进入。
他们表示,会在两个星期内与瓦西联络,也会在网上公布详情。
在2009年7月15日,赵明福作为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助理,遭反贪会逮捕和进行长达“马拉松式盘问”,并在隔日发现毙命于反贪会大厦五楼阳台。
当时,阿都拉萨慕沙表示赵明福是自掐而死的,甚至发表歧视赵家律师卡巴星的言论,后者因车祸无法站立。
悬案判决引公愤,受舆论压力,前首相纳吉成立赵明福命案皇委会。惟皇委会报告却指赵明福“被逼自杀”。
2014年9月5日,上诉庭推翻悬案判决,判有一个或多个不明人士,包括反贪会职员,致死赵明福。
上诉庭三司下令警察总长重新开案调查,惟2016年首相署部长南希宣布,22个月的调查结果显示此命案无刑事成分。
希盟政府上位后,时任内政部长慕尤丁在赵家律师和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不断追问下,才表示警方已提呈报告。而后,总检察署下令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42条文(非法囚禁)重新调查,引来赵家与基金会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