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选举改革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强调,选举改革耗时多年,即使国家在3个月内举行大选,不可能落实这些所建议的改革。
阿都拉昔今日在召开选举改革委员会记者会,受询若国家在3个月内举行大选时,选举制度是否能落实所建议的改革时,如是指出。
“选举改革需要多年的时间来进行,3个月肯定不够。若要在3个月内落实所有改革,不可能(no way)。”
“我只是提呈相关报告,但,我希望他们能接受所有的建议。”
他也透露,在49项建议中,有2项建议已落实,那就是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和落实自动化选民登记。
不过,他也指出,在49项建议中,有32项建议能在3年内完成,但,仍然需要耗时才能落实这些建议。
“例如印尼,他们用了20年进行改革,到现在仍未完成;纽西兰则用了12年来完成改革。”
此外,他也建议政府,成立3个独立的选举单位;那就是选委会、选举秘书处和选区改革委员会。
他强调,这3个单位虽然是个别单位,但关系密切,旨在恢复国人对选举委员会的信心。
他解释,现有的选举委员将成为主要的单位,制定与选举有关的政策,包括执法与采取行动。
“我们要选举委员会负责,就必须赋予选举委员会惩罚的权利,若选委会没有权利,就不能执法。”
他说,另一个单位则是选委会秘书处,责任在于依照法令举行选举,不会牵涉执法与制定选举政策的工作。
阿都拉昔说,第三个单位,也就是选区改革委员会必须每8年委任一次,但任期仅维持2年,确保成员不会出现重叠的情况出现,彰显公平。
另外,阿都拉昔也在记者会上强调,没有任何政党从这次的报告中受益或损失,他指出,这份选举改革报告,旨在让国内所有政党都避免接获不公的对待。
此外,阿都拉昔也建议政府,由选委会监督选举经费,监察所有的选举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