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重申,公开在希盟执政时期,以直接谈判方式颁发101项政府工程合约的详情之举,旨在彰显透明。
“在1957年财务程序法令(1972年修正)第6(1)条文下,直接谈判颁发项目并不违法。
“也有围绕这方面的政策,它们使得有理由进行直接谈判。”
他强调,此课题不应被政治化。
他今日为国家复苏基金主持推介后,对记者这么说。
“对我而言,这只是事实,以及反映出我们在财政部的资料(已签署的中标函,letter of awards),这不应该成为一项课题。”
东姑扎夫鲁指出,作为人民代议士,他只是回应在国会向他提出的问题。
“对我而言,它(直颁项目详情)只是事实,我们不要谈是谁谈判,或是何时完成中标函,但这是在希盟时期所签署的。”
他补充,诸如谈判何时开始等课题是人人都可解释的事。
“但对我而言,这是事实,这是在希盟时期所发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