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首相署副部长(沙巴及砂拉越事务)拿督哈妮法指出,用以重新检视《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特别委员会,已在敲定整体架构的最后阶段,预计会在近期提呈内阁。
她表示,该委员会主席将由首相出任,成员则包括砂拉越及沙巴州首席部长、特定内阁部长,以及联邦政府、沙巴及砂拉越州政府代表。
“该委员会将是讨论和监督与沙巴及砂拉越州政府共同执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平台。”
询及是否设立国会遴选委员会监督执行马来西亚协议,哈妮法说,政府认为现阶段成立特别理事会已足够。
“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政府认为内阁特别委员会足以监督《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无需再设立国会特别委员会。”
她在国会下议院回应峇丹鲁巴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罗哈妮提问如是说。罗哈妮要求首相署说明是否会设立特别委员会,以继续商讨砂州油气权商业解决方案。
此外,哈妮法指出,联邦政府将与砂州政府设立特别委员会,以商讨油气及特别拨款课题。
“首相已授权财政部长和工程部长,与砂拉越州政府及国油公司讨论此课题,寻求商业解决方案。而根据收到的资料,接下来政府也将会与沙巴州政府展开商讨。”
针对《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内阁特别委员会在21项检讨事项中所批准的17项事项执行进度,她说,有关机构需要1至2年执行有关决定。
她说,剩馀还未解决的检讨事项包括石油税、石油矿产及油田等,这将在日后成立的特别理事会中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