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新任国会下议院副议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联邦宪法第63(1)条文阐明,任何级别的法庭都无法质疑国会或委员会的议事程序。
她引用高庭裁决霹雳前州议长西华古玛和拿督甘尼申的案例说,法庭当时已裁决,州议会有权遴选或革除议长,法庭不能质疑有关决定,此事也不属于法庭裁决权限范围。
阿莎丽娜今天发文告说,安顺国会议员倪可敏在她受委副议长动议之前已辞去副议长职。
“因此,我没有看到违反议会常规或联邦宪法的情况。”
不过,鉴于在野议员挑战国会下议院正副议长的合法性已进入司法程序,阿莎丽娜强调,她交由法庭作出裁决。
前首相敦马哈迪、吉打前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慕克里兹、前教育部长马智礼、古邦巴素国会议员拿督阿米鲁丁和工程部前副部长兼泗加亭国会议员拿督沙鲁丁入禀法庭,挑战拿督阿兹哈和阿莎丽娜受委正副议长的合法性。
他们要求法庭宣判阿兹哈和阿莎丽娜的任命不合法,因为已违反联邦宪法,以及违反议会常规第3、4、6和47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