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国家电影发展局指半岛电视台(Al-Jazeera)无证拍摄纪录片掀起争议后,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丁阿都拉坚称,无论是主流媒体、社交媒体或是自媒体,所有影片制片人在发布影片之前,强制申请影片制作执照及拍摄准证。
赛夫丁指出,根据《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第22(1)条文,任何人不得参加任何制作、发行和展示电影的活动,除非已获得准证。
他表示,无论是主流媒体、社交媒体或是自媒体,都必须在拍摄前7天前向国家电影发展局申请准证。
赛夫丁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居銮国会议员黄书琪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行动党居銮国会议员黄书琪在附加问答时也询问,影片的含义是否包括是否所有的社交媒体用户,如抖音(TikTok)和Instagram的视频?
赛夫丁说,根据《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第2条文,影片的定义包括有声及无声的故事电影、短片、预告片、纪录片、微电影和商业广告。
“无论是老少年幼、个人或者组织,我们都鼓励所有的人士,在遵守现有的法律情况下出产影片。”
此外,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法米今日在下议院质问赛夫丁阿都拉,马新社电视播出美籍网红医生“Other Side of The Truth”褒扬大马抗疫举措的影片,是否也有申请准证?
赛夫丁阿都拉并没有正面回答此事, 只表示将这项职务交给执法单位,若有收到关于这个案件的投诉,当局将根据现有的法令而采取行动。
法米随后也再次追问赛夫丁阿都拉这则影片是否有准证,惟后者避而不答。
半岛电视台早前发布一个25分钟的纪录片,指出我国在行动管制令期间歧视非法移民,掀起坊间许多争议;警方也援引诽谤条文开档调查该电视台。
国家电影发展局也指出,当局发现该电视台并没有电影制作执照,也没申请拍摄纪录片的准证。
另外,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证实, 寰宇电视(Astro)因在2015年播放《马来西亚谋杀案》纪录片而遭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罚款4000令吉。
面书直播YouTube抖音恐受影响
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法米在国会媒体室召开记者会时说,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丁阿都拉今日所给出的答复,皆可能对所有进行面子书直播或在YouTube上载片段的人士带来影响。
他说,政府援引《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追究《半岛电视台》,是属于选择性对付。政府并没有针对其他影片,包括马新社电视播出美籍网红医生“Other Side of The Truth”褒扬大马抗疫举措的影片,是否已获得准证做出调查。
“高教部长(拿督诺莱妮)在行动管制令期间拍摄影片,邀请大专生一起拍摄抖音,是不是要所有大专生去违抗上述法令?部长必须说明。”
他说,要向国家电影发展局申请准证,需缴付5万令吉的费用,这是否意味著所哟面子书直播、拍摄抖音或YouTube的人士都必须去申请?
因此,他促请通讯及多媒体部有必要作出清楚解释,避免造成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