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强调,大马是一个不会轻易发出公民权的主权国家,包括对无国籍孩童也一样。
他说,在大马出生,并不代表可自动获得公民权。
他解释,个人的公民权是取决于亲生父母在孩子出生时的婚姻状态和公民权级别,这符合联邦宪法、1964年大马公民权条例,以及相关法律。
他今日在下议院的问答环节回答希望联盟古晋市区国会议员俞利文的提问时,这么指出。
“对于还未确认公民身份的无国籍孩童或个人,他们的家长和监护人必需向政府提呈合法的文件,过后才会批准公民权申请,因为这当中有诈骗个案。”
他说,部门已改善在联邦宪法第15条款下的标准作业程序,也就是从2020年开始,缩短完整申请的处理时间。
他提到,这方面的改善是根据联邦宪法第3部分和1964年大马公民权条例的遵守条件,以及考量各个层面,包括申请人的福利,以及不忽视现有公民的安全和福祉。
另外,民兴党仙本那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菲益提出附加问题,询问政府如何解决无国籍孩童的课题,韩沙说:“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无法给他们公民权,我们将至少确保他们拥有可在我国生活的身份,对我而言,他们是世界公民,不管他们是在沙巴,还是在哪儿。
“他们是人,所以我要确保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身份,这是我们应该给的,我们不是一定要发出公民权给所有无国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