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宣判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前总监拿督桑德拉,在任职期间享有免控权的裁决。
以拿督哈妮帕为首的三司认为,定夺桑德拉免控权的恰当平台,应该是在刑事法庭,而非民事法庭。
哈妮帕说,答辩人(桑德拉)是否享有免控权的补救方法(remedy),应该是在控方提出证据后,在刑事法庭接受测试。
她说,桑德拉届时就可在刑事诉讼中合理的为自己辩护,以证明他面对的控罪,究竟是以个人或高官身份犯下。
她是批准外交部、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政府和总检察署所提出的上诉,以撤销高庭在2019年12月31日批准桑德拉司法复核的裁决。
另两名法官是上诉庭法官拿督哈特哈丽雅和高庭法官拿督仄莫哈末。
桑德拉的代表律师山慕卡申请暂缓执行今天的裁决,以让他们向联邦法院提出取得上诉准令的要求,但哈妮帕指示他入禀正式的申请。
代表上诉人的高级联邦律师娜古纳瓦蒂指出,地庭目前尚无针对桑德拉的刑事指控。
吉隆坡高庭之前批准桑德拉所提出的司法复核,宣判他作为亚洲国际仲裁中心的前高级官员,在公职范围内所做出的行为,享有面控权。
桑德拉是由2010年至2018年担任该中心的总监。
他先是入禀准令申请,以启动司法复核诉讼,但高庭在去年3月驳回其申请。
上诉庭在同年5月23日批准桑德拉的上诉,以让他展开司法复核。
随著上诉庭的裁决,此案退回高庭,以聆审桑德拉的司法复核,并最终获批准。
今年1月22日,地庭法官阿祖拉撤销桑德拉,所面对的3项失信亚洲国际仲裁中心逾100万令吉的控状,理由是她必需遵从高庭裁决,也就是他在任职期间享有免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