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国家石油公司已承诺撤回该公司就古晋高庭宣判砂拉越有权征收石油产品销售税的裁决所提出的上诉。
砂州法律顾问拿督斯里冯裕中今日在上诉庭,造诉以拿督斯里卡马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鉴于国油承诺撤回上诉,因此砂州不反对该公司所提出的展延申请。
冯裕中是砂州政府和砂州销售税审计官的代表律师。
较早前,国油代表律师拿督马利英迪亚告诉法庭,国油昨天通过信函要求展延上诉聆审,而理由已列明在信函内。
他说,基于此,原定今日的聆审已退回至过堂阶段,故要求法庭择定此上诉要求,于8月3日过堂。
上诉庭批准休庭,并定于8月3日过堂。另上诉庭两名法官是拉温德兰和拿督阿布峇卡。
此外,马利在庭外告诉记者,这项上诉展延至上述日期,是要让国油与砂州敲定最终的和解条款。
他说,根据该信函,国油承诺在8月3日之前撤回上诉。
他指出,和解协议还在敲定中,以及将执行内部程序。
他表示,砂州政府向国油追讨未缴销售税的诉讼,定于下周五进行案件管理。
古晋高庭在今年3月13日裁决,联邦宪法第95B(3)条款已阐明,沙巴和砂拉越立法机构可对销售税的实施立法。
法官阿兹哈里指出,州法律所阐明的任何可征销售税、州销售税法令,以及任何附属法律皆符合宪法及有效。
他驳回国油撤销砂州要求该公司支付13亿令吉销售税的评税通知书,所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
国油也要求法庭宣判,上述通知书的特定条文超越联邦宪法的权限和无效,以及要求撤销砂州政府发出给国油志期2019年8月28日、2019年10月7日和2019年11月13日的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