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卫生部宪报颁布最新的复原行动管制令条规,并保留原有刑罚,即任何违反复原行管令者将会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昨日在宪报上颁布《2020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受感染地区措施)(第7份)条例》,有关条例的生效日期为6月10日至8月31日。
颁布令指出,任何人都不可在这段期间举办任何形式的游行活动。
颁布令允许任何人可出席任何宗教场所的祈祷群聚活动,惟必须遵照卫生总监所发出的指示。
任何人都不被允许出入加强行管令的地方,除非是提供医疗服务或取得授权官员批准的人士。
此外,根据宪报上最新颁布所禁止的活动,水上主题公园和水上乐园活动、卡拉OK场所、购物商场里的儿童游乐场等依然是被禁止的。
泳池活动也被禁止,除了在私人住家及在1992年旅游业法令(482法令)下住所的私人泳池,以及参加2020年东京奥运会的国家运动员进行的训练。
另外,颁布令也指出,任何的大马公民,或定居在马来西亚的人士,外籍人士或外交人员,或任何获得移民总监批准,从国外入境我国的外籍人士,在抵达马来西亚时,在未获得入境之前,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
任何被指示居家隔离的人士,则必须佩戴获授权官员所提供的手环。
被禁止的活动:
1. 举办体育赛事和活动
2. 肢体接触的运动
3. 水上主题公园和水上乐园活动
4. 泳池活动(除了在私人住家及在1992年旅游业法令(482法令)下的私有用途泳池),除了参加2020年东京奥运会的国家运动员所进行训练的泳池活动
5. 国人出国旅游以及涉及外国游客进入大马的国内旅游活动。
6. 卡拉OK、购物商场里儿童游乐场及家庭娱乐中心
7. 酒吧和夜店活动,除了在酒吧和夜店的餐饮生意
8. 在服装店试穿服装、使用试衣间、试戴首饰以及在店内提供化妆品测试样品。
9. 保健和美容场所的足疗和按摩活动
10. 邮轮活动
11. 涉及群聚,以致难以保持社交距离或依照卫生总监所发出指示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