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行动党法律局主任蓝卡巴星指出,前财长林冠英在“解冻房地产大亨银行户头”事件上,不存在滥权问题。
针对槟伊青团今早前往槟州反贪污委员会举报林冠英及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滥权一事,蓝卡巴星今午发表文告作出反驳。
他说,根据汤米汤姆斯2019年6月14日的回信可见,对方是以专业的角度来处理此事,并未受到任何一方的影响。
他指出,汤米汤姆斯在信中解释,当时该名大亨于2018年10月26日,已答应归还33万384令吉予反贪会。
“当局无法通过充公这名大亨其余3个被冻结的户头,来取得其中的差额,因此双方已达成协议解冻其户头。”
他表示,该协议是大亨与反贪会之间立下,并非他人。因此,今早槟州伊青团向反贪会举报有关林冠英使用个人职权来影响以上的决定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