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 SRC案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强调,虽然此案在审讯过程中,我国中央政权出现变动,可是不会影响主控官团队的工作。
他说,主控官团队的责任与工作,还是与最初的一样,同时也没有任何人要求他们退缩。
他指出,控方已经尽了最大的责任,去向法院陈述了事实和证据。
希旦峇兰在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休庭后,接受媒体访问时,如是表示。
他指出,虽然这是我国首宗前首相被提控的案件,可是整个审讯过程中与其他案件并没有不一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过对一位前首相进行11天的盘问,的确是一个经验。”
他也赞扬纳吉在接受盘问时给予配合。
“他作为一个证人,并没有摆架子,也尽自己所能,回答了所有的提问。”
此外,希旦峇兰透露,连续5天在庭上所听到的结案陈词,其实不及1/10的内容,实际上控辩双方加起来的书面陈词多达2000多页。
他说,法官需要从这全部内容中作出其判决。
他也预计,一旦7月28日宣判裁决后,败诉一方需要在14天内上诉到上诉庭,而整个上诉庭审理过程预计耗时4到8个月,至于到了联邦法院也需要另外4到8个月。
他表示,因此整个案件要到联邦法院结束,估计至少需要超过8个月时间。
他透露,自己会负责此案直到联邦法院。
另一方面,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随后接受媒体访问时也表示,该团队也已尽力了。
他强调,这案件的控状存在很多不正确的事情。
他解释,此案的其中一项控状指纳吉涉嫌滥用职权接受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以便给予政府保证,把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40亿令吉借贷给SRC公司。
他说,一般上,佣金的计算率是4%,可是纳吉在40亿令吉的贷款中,只拿到了不到1%的佣金。
“涉及的(贷款)总数是40亿令吉,而有关的指控是,(被告)为你(SRC)凑获40亿令吉(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发放给SRC的贷款),而(被告)所获得的好处费是4200万令吉,这是否讲得通?”
“为什么是4200万令吉,是好的风水号码吗,这只是占了(40亿令吉)0.00多巴仙。”
他表示,这也是他为什么在庭上提出为何是4200万令吉。
沙菲宜指出,根据控状,纳吉是在贷款发出后,大约3年后才获得这4200万令吉。
“假设我和你进行贪污交易,可是3年之后,我才给你好处,这讲的过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