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 巫青团促请交通部长修正修正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不仅对定罪罪犯判处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应终身吊销驾照。除此,联邦政府应制定新法,严格管制酒精饮料的销售和消费。
巫青团长拿督阿斯拉夫表示,如今正是政府必须全面解决酒驾问题的时候,而作为长期措施,联邦政府必须出台一项严格管制酒精饮料销售和消费的法案,以填补法律的空白。
他说,除了地方政府的法律外,没有联邦级别的法令来规范酒精饮料的销售和消费,这使得执法和预防难以统一。
阿斯拉夫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对于近来频传的酒驾导致死亡的事件增加感到伤心。
他提到,虽然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条文规定,酒驾罪名成立的人士可被判处监禁不少过3年和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和不超过2万令吉。
“然而,最近的事态发展表明,酒驾人士根本不惧怕,而且惩罚视乎与受害者家庭的声明和生活损失不相称。”
阿斯拉夫表示,作为短期和紧急步骤,交通部长拿督斯魏家祥应修正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作为7月13日开始的国会辩论国家元首御词后的主要动议之一。
“巫青团也促请交通部长,确保修正的内容,不仅是对定罪的罪犯判处严厉的惩罚,同时也终身吊销他们的执照。”
他说,其他国家的经验,如新加坡在晚上10点30分后禁止饮酒,可以成为控制这个状态的例子。
他表示,巫青团建议成立一个由多个人相关部门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如交通部、内政部、贸消部、房地部、卫生部和州政府,以审查并颁布新法令来规范酒精饮料的销售和消费。
他说,这包括加强对饮酒危害自己和国家社会的认识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