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我国近日一再发生酒驾酿祸事件,前交通部长兼行动党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指出,他在担任交长时已研究修改陆路交通法令,以检讨加重涉及酒驾的法律,包括吊销终身驾驶执照。
陆兆福今日在面子书发文说,他们当时探讨修改酒驾惩罚的法律内容,还包括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
他指出,他们探讨将酒驾或毒驾的罪名成立的话,监禁至少6年,最高不超过20年(现有条文下,监禁至少3年但不超过10年)。
他补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驾驶者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可超过50毫克/100毫升,而我国的标准则是80毫升,因此探讨修改。
“对于没有发生事故,但被验出酒驾的司机,也将增加罚款及监禁。”
他说,若发现酒驾罪成,将被吊销终身驾驶的权利,因酒驾司机会构成其他人的性命危机,已没有资格在路上开车。
陆兆福称,修改法律并非剥夺非穆斯林饮酒权利,而是饮酒后不能驾驶以危害他人生命。
他说,酒驾的司机必须受到严惩,必须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