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交通部从未批准浮罗交怡轮渡运营商,征收渡轮票价的附加费。
马来西亚海事局今日发文告称,浮罗交怡渡轮运营商不允许从乘客收取附加费。
这也符合1952年商船法令第65D(d)条文的规定,只有州船务局、交通部和交通部长可以制定国内任何船舶,如载客或运输货物的费率。
另外根据《马新社》报道,交通部已下令Ferry Line Ventures渡轮公司,取消征收浮罗交怡—瓜拉吉打,以及浮罗交怡—瓜拉玻璃市的船票附加费用。
北部海事局主任莫哈末表示,该公司向乘客征收10令吉的附加费,以弥补实行社交距离后的运营成本。
他说,这个申请被拒绝,该公司不得收取附加费。但据悉,一些乘客购买船票时,被征收附加费。
他说,买到征收附加费船票的消费者请与该公司联系,以索回附加费。
浮罗交怡—瓜拉吉打的单程票成人为23令吉,儿童票价为17令吉,浮罗交怡—瓜拉玻璃市的船票为成18令吉,儿童票价13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