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宣布,配合有条件行动管制令的落实,在自由贸易合约(FTA)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PCO)申请服务,于明日起(5月4日)将会在贸工部大厦(Menara MITI)或其各地办事处的后勤办公室办理。
该部今日发表文告说,此举是为了确保与自由贸易协定(FTA)伙伴及普惠关税优惠(GSP)国家的所有出口得以顺利进行。
文告指出,在提交优惠原产地证书(表格A、E、AI、AJ、MPCEPA、MNZFTA、MCFTA、MICECA、MAFTA及 MTFTA)方面,贸工部总部、马六甲、霹雳、彭亨、槟城、沙巴及砂拉越办公室的开放时间为星期一、三及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
“柔佛及吉兰丹的办公室开放时间为每星期日、二及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
文告指出,企业需将要认证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放在信封内,在信封正面写下姓名、公司名字及原产地证书的数量,再根据公司名字将有关信封放入贸工部总部二楼及各地区贸工部办公室依据字母排序所准备的柜子里。
文告强调,只有完整的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申请才会受理。
文告说,该部官员及将依据时间表以后勤方式处理认证,运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
文告也指出,各公司可根据公司名字,到贸工部总部2楼及各地办公室,依据字母排序的柜子里取回已认证的证书。
文告表示,通过电子批准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及出口商不需要前往贸工部服务柜台进行该证明书认证,出口商只需打印由贸工部及各地办公室以电子方式批准及签名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即可。
“出口商需每月到贸工部大厦的服务柜台或各地的办公室,出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