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政府允许特定附加经济领域在第三阶段行动管制令下营运,但不少业者对政府规定,若有员工确诊感染新冠肺炎,需由雇主负责沉重的医疗费用感到疑虑,因此对于复工处于举棋不定的局面,并希望政府作出检讨。
马来西亚五金机械建材联合总商会总会长许圣杰坦言,该会属下3000多名会员包括他自己也曾犹豫是否要复工,只是因为担心若员工不幸确诊新冠病毒,医药费必须由公司承担。
“因为若冒这个险,万一有员工确诊,届时不仅要停工,员工更要隔离。”
他强调,业者依然感谢政府能批准部分领域复工,他们也会遵守所设下的标准作业程序,包括确保员工的社交安全距离、为员工测量体温、提供口罩及工厂范围内定期消毒清洗等。
但他希望政府能重新检讨,须由雇主负责所有的医疗开销的作业程序。
“毕竟没有业者希望自己的员工确诊,业者最担心的还是员工在送货或出勤途中被感染。”
他呼吁,会员在与顾客及供应商接洽时,若要供应或购买钢材,尽量透过电话、电邮或WhatsApp等途径下单,然后才派人来取或送货,尽可能的减少接触。
建议由社险承担
柔佛华人建筑商公会会长郑诗锦也呼吁,政府检讨医疗费用事宜,因上述作业程序只会让业者认为,政府并非为了复苏各行业及经济,而只是为了安抚才开放部分行业复工。
他建议,政府可考虑以社险来负担该笔医疗开销,而非由雇主负责。毕竟雇主遵守当局的标准作业程序后,还是无法100%保证员工就不会感染新冠病毒。
马来西亚钢材五金商会会长拿督斯里黄明强表示,基于雇主负责医疗费用的条款没有清楚列明费用的细节,因此雇主都认为这是一笔庞大开销,难免会感到担心。
他说,尽管会担心,但那些有为员工投医疗保险的业者还是会复工。
政府有义务承担企业员工医药费
税法博士傅集成表示,政府有一定的义务来承担员工感染新冠病毒的医药费用,以让企业能安心营业。
他说,最受争议的是标准作业程序的第10条规定,这个最令企业望而生畏,如果员工因上班而染上新冠肺炎,雇主就须完全承担员工所有医药及相关费用。
“其他条件如防疫工作须确保作足等等,这些都是重要及必须条件,但也无形中加重企业的营业负担,尤其是资金缺乏的中小型企业。”
他质疑,医药费由雇主完全承担,这样的标准作业程序条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他认为,上述作业程序,使得企业被迫接受这个条件,这样的意志胁迫(coercion of will )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政府有一定的义务来承担员工的医药费用,以让企业能安心的营业,尤其是面临缺乏现金流的中小型企业。此外,政府在设订标准作业程序之前,也有必要考虑到其他法律问题,如劳工法律,合同法及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