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我国从上月18日执行行动管制令,至上月31日柔州警方共逮捕611名违反行动管制令的民众。
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透露,全柔单是昨日(31日)就有85人因违反行动管制令而被警方逮捕,新山地区至今已有117人被提控上庭。
他表示,违反行动管制令者将会分别在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差办公)、199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第22(b)条文和2020年传染闭关预防和控制(疫区内措施)条例被提控上庭。
阿育甘今日发表文告,发布上述取缔违反行动管制令数据。
他披露,民众若抵触199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第22(b)条文,违法者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定罪,面对不超过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在2020年传染闭关预防和控制(疫区内措施)条例第3条文下,违法者可在相同条例第7条文下被定罪,罚款1000令吉。”
阿育甘表示,柔州警方希望社会各阶层人民都给予合作,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待在家里,若发现有人违反行管令,将会立即逮捕。
他说,公众若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柔州警察总部热线(07-2212999)或至附近警局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