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 为确保私人领域能依法发放工资,政府宣布私人公司的人事部和财务部职员,获准在3月31日或4月1日回公司处理发放薪金的事务。
人力资源部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这些职员只能在3月31日或4月1日任选一天回到公司,且仅限最多2人。
“雇主受促为涉及的财务部和人事部职员,准备获准返回公司的相关文件。”
它补充,该文件上必须含有该员工的全名、身分证号码,以及雇主的联络号码,以进行验证。
“相关员工在出行期间必须携带相关文件,并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出示该文件,以便能顺利抵达工作场所。”
(吉隆坡30日讯) 为确保私人领域能依法发放工资,政府宣布私人公司的人事部和财务部职员,获准在3月31日或4月1日回公司处理发放薪金的事务。
人力资源部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这些职员只能在3月31日或4月1日任选一天回到公司,且仅限最多2人。
“雇主受促为涉及的财务部和人事部职员,准备获准返回公司的相关文件。”
它补充,该文件上必须含有该员工的全名、身分证号码,以及雇主的联络号码,以进行验证。
“相关员工在出行期间必须携带相关文件,并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出示该文件,以便能顺利抵达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