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 国家银行今晚宣布,所有的银行从4月1日开始,一律提供客户6个月的延迟摊还贷款期,但这项措施并不包括信用卡欠款。
根据国行副总裁周清莲今日发给国内所有银行的一封信函,该措施是为了缓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和个人的现金流。
“从4月起,银行机构将自动暂缓个人和中小企业借款人的所有贷款及融资的偿还期限,但信用卡欠款除外。”
“但是,要享有这次的延迟摊还贷款期限,借贷人须在4月1日之前不得拖欠银行超过90天及相关贷款是马币贷款。”
对于尚未偿还的信用卡欠债款,国行建议银行向客户提供将其转换为不超过3年的定期贷款的选项,但年利息不可超过13%。
该封信函也指示国内所有的银行,应充分提供借款人有关这项措施的实施详情,如在暂停摊还的款项将如何计算。
“延迟摊还贷款期限结束之后,银行机构预计会根据贷款者的能力,方便后者继续偿还贷款。”
该封信函指出,这也包括在考虑到贷款者的还款能力下提供适当的完善规划,以偿还这段期间所引发的成本和利息。
另外,该封信函也建议银行配合企业贷款人的延迟摊还贷款的请求,以便企业能在这种局势下仍能够保住员工;并在经济好转后,快速恢复经济活动。
“这也可能包括适当考虑提供额外融资以支持即时现金流,以及对现有设施进行重新安排和重组。”
信函指出,国家银行将这段期间为国内各个银行提供足够的流动性。
“各银行也应该避免增加存款的竞争,因为这会导致资金市场的混乱和分散,影响信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