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从周三(18日)起开始落实长达两个星期的行动管制令,但许多民众并没有认真看待这件事,部分人还是冒著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如常地坐在茶餐室用餐,或是像平常一样出门运动及闲逛。
在行动管制令期间,任何有关宗教、体育、社会与文化群聚活动都被禁止举办。除了超级市场、公共菜市、杂货店及售卖生活必需品的便利商店能照常营业之外,其他所有宗教场所及商店都需关闭。
国家安全理事会指出,若任何人在行动限制令期间坚持群聚或是作出违反限制令的行为,都属于触犯刑事罪,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每日罚款不超过200令吉。
初犯者将被判处不超过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处不超过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假如再犯,则会被判处每日罚款不超过200令吉。
若是民众发现违反行动管制令者,可致电03-88868110或03-88868126,也可前往邻近的警局作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