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前财政部长林冠英针对槟城海底隧道文章起诉争议性部落客拉惹柏特拉的案件今日胜诉。
林冠英也是前槟州首席部长,他是通过Messrs Simon Murali&Co律师楼,于去年9月6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这项诉讼。
林冠英代表律师许缘玲(译音)今日对媒体表示,高庭法官罗哈妮依斯迈今日在内庭裁决,鉴于拉惹柏特拉没有针对诉讼作出回应,因此宣判林冠英胜诉,法庭将在较后针对赔偿数额作出裁决。
林冠英是针对拉惹柏特拉在“今日大马”网站,发布了以“从反贪会获得文件”为题的系列文章采取这项诽谤诉讼行动。
这一系列的文章分别有英文及马来文,文章是在2019年2月24日至3月15日上载。
这些被指为诽谤的文章,都是与反贪会调查槟城海底隧道涉及贪污有关。
林冠英在诉状中强调,这些文章包含诽谤性指控,例如指他在担任槟州首席部长期间涉及腐败行为。
“由于答辩人的不当和不正当诽谤行为,造成起诉人蒙受了损失和损害。”
“因此,起诉人遭受了屈辱、嘲笑和蔑视等等。”
林冠英因此援引《1950年特定救济法令》第50、51 (2) 和52条文寻求法庭发出禁令,以防止拉惹柏特拉对其发表和刊登诽谤言论。
他也根据同一法令的第53条文,要求法庭发出禁令,以强制规定拉惹柏特拉在下判后的7天内,毫无条件地在《星报》、《新海峡时报》、《每日新闻》及《星洲日报》刊登道歉启事。
此外,他欲索取一般、加重和惩戒性的损害赔偿、法庭判处的赔偿额利息、堂费及法庭认为适当和合理的救济与指令。
他解释,索取加重性赔偿的原因之一,是因为答辩人持续散播谎言对其展开人格谋杀,而且利用了自身全权掌握的网络媒体来展开有关行动。
不仅如此,他说,拉惹柏特拉的10篇网络文章获得广泛流传,以致成为公共领域的讨论话题,并获得有能力浏览《今日大马》的人士阅读。
他也点出,索讨惩戒性的损害赔偿,是因为拉惹柏特拉据称经营和控制《今日马来西亚》,而互联网的使用便利令到有关声明广泛传阅。
“答辩人肯定从上述文章所吸引到的高浏览量中获利,而他估计已赚取超过起诉人索赔数额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