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内阁同意,立法管制跨境烟霾污染。
能源、科技、科学、气候变化及环境部指出,内阁已经接纳由该部所提呈,制定《跨境烟霾污染法案》的备忘录。
该部发文告说,这项法案是为了让大马政府在解决跨境烟霾污染问题上,能够推行更多完备的措施。
“目前为止,国内尚未有一条法律,让大马政府对付造成烟霾祸害的外国人士或设立在海外的公司。”
文告提及,法案让执法单位,能够更迅速的监督及执法,对付那些焚烧农地和森林而造成跨境烟霾的个人与公司。
文告说,环境部已开始著手整理这项法案,其他政府机构,和专家也将参与其中。法案著重在安全、地理政治,及安全数据,并涵盖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及管辖范围。
文告斥责跨境烟霾带来的危害,指该情况近乎每年发生一次,这是恣意燃烧的农地和森林所致,影响大马的环境、经济、公共健康,及沿海一带居民的生活。
据资料显示,从2013至2015年,跨境烟霾已造成我国蒙受14亿9000万及11亿6000万令吉的经济损失,影响包括航班取消、体育赛事、生态破坏,及气候变化威胁等。
文告提及,自1997年起,大马便肩负起积极应对跨境烟霾问题的角色,更是签署《东盟跨境烟霾污染协议》的国家之一。
“然而,上述的东盟协议,却并没有任何条文,是允许针对造成跨境烟霾问题的肇事者,采取惩罚的行动。因此,新法案将会注重在警惕、预防和惩戒的措施上,以预防跨境烟霾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