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讯)人力资源部长古拉指出,雇主不得要求雇员在被医院指示隔离的期间,以年假或无薪假取代!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若有关雇员被指示隔离,无论是在家中或医院隔离,雇主需给予有薪病假。
他也鼓励雇主,一旦雇员的隔离期已超过所拥有的病假天数,也可提供雇员额外的津贴。
“一旦公司有雇员从中国、泰国、日本、香港和新加坡等地回国,雇主应指示相关雇员马上到医院做检验。”
至于医药费,古拉说,雇主可根据《1955年就业法令》第60F条文的规定来支付。
他强调,如果雇员因公务而需要到武汉肺炎病例感染的国家,过后被当地的注册医院指示隔离,雇主也必须支付有关雇员全薪。
古拉也说,如果医院没有发出隔离令,雇主也可以在支付有薪病假的情况下,指示身体不适的雇员在家隔离。
他指出,若有任何疑问,雇主和雇员可直接向大马半岛劳工局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