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辩称,对于从商人蔡景康所给予的200万令吉,其实是给予巫统的政治献金,本身并没从中获益。
他说,该名商人在2016年所给予的200万令吉,主要以协助巫统参与2016年6月18日江沙与大港双补选时的竞选经费。
他表示,这笔经费最终也成功让国阵巫统在江沙的候选人玛斯都拉与大港的候选人布迪曼获胜。
“至于我本人,并不需要这笔钱。”
东姑安南被控向蔡景康收贿200万令吉,并在去年10月14日被判表罪成立后,今日正式进入首日的自辩环节。
他说,本身在2001年加入内阁之前,就已经是一名成功商人,不需要通过收贿获益。
他指出,本身从商时投资的领域包括屋地产、木材、制造业、贸易、农业、酒店、农场等。
东姑安南的案件是在2018年12月14日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他于去年1月23日,在莫哈末再尼面前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