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前首相纳吉无法确认证物原始文件上的本身签名的真伪!
纳吉早前声称一些文件疑似造假,以及其签名有被冒签的迹象,主控官希旦峇兰副检察司今天在庭上向纳吉出示了证物P530(3)的原始文件,并要求纳吉确认是否曾在该文件上签名。
纳吉在仔细端详了证物P530(3)原始文件后,坚持表示无法确认该文件上的签名真伪。
“这看起来是我的签名,但我无法确认。”
“(即使是正本也无法确定是否是自己的签名?)是的。”
他要求让笔迹专家进行鉴定,并指这是一个操作问题。
希旦峇兰认为,在原始文件上的签名,无需专家鉴定纳吉应该也能确认是否是自己的签名,这与操作问题无关。
此前,纳吉声称无法确认该证物上的签名真伪,因为该证物是复印本。证物P530(3)中记录了纳吉对SRC董事部的指示,包括指示董事局将2011年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取得的20亿令吉贷款汇入瑞士银行。
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今日续审,纳吉今天在自辩时也声称,作为SRC国际公司唯一股东,他从未被该公司董事局收到任何董事局的股东决议书,更何况是在股东决议书上签名。
他说,他当时是以时任财政部长和财政机构主席的身份,在2011年至2018年期间成为SRC国际公司的唯一股东。
他同意希旦峇兰的说法,即在没有收到任何股东议决书的前提上,意味著SRC国际公司董事局在2011年至2018年期间没有任何重大决定。
他指出,他不曾透过股东议决书允许SRC动用从KWAP得到的贷款在国外进行36亿令吉投资,而在得知此消息的当下,他感到非常惊讶。
不过,他也坦承他当时知道该投资计划的存在,才没有就此事向SRC董事局进行问话,并非不关心SRC如何处理该笔资金。
他重申,他不曾签署过任何股东议决书。这意味著SRC国际公司案中所有的股东议决书都有可能是被伪造的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