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人力资源部对工人受剥削的问题表示关注,任何雇员受到雇主剥削,可到劳工局投诉。
该部发文告指出,注意到1月2日《星报》一篇读者投书,揭发尼泊尔外劳在大马受到剥削的问题。
这篇题为〈此员工受到剥削〉的文章,由一名来自槟城的民众书写,内容显示一名尼泊尔人在马来西亚工作了大约两年,月薪为1700令吉,需要每周工作7日、每日工作12个小时,全年无休,没有每周休息日、公共假期或任何年假。
文告表示,人力资源部认真看待这篇文章中提出的问题。
文告指出,该部确保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工法,尤其是《1955年雇佣法令》,能维护和保护员工的权益。
“《1955年雇佣法令》是劳工法的主要部分,概述了员工与雇主之间的合约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文告表示,该法还概述了具体条款以保障工人的权利和利益,以促进他们的福利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