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3日讯)消除扣留所中死亡和虐待(EDICT)人权组织总监M威斯瓦南塔,呼吁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不要就新山民事高庭针对25岁青年伤痕累累毙命扣留所一案,判定政府需要支付死者家属约45万令吉赔偿金一案提出上诉。
他指出,该组织关注政府的举动。
“我们要求汤米发声明给我们保证,不会就新山民事高庭的判决进行上诉。”
威斯瓦南塔同时也是死者家属的代表律师。他周一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同时,威斯瓦南塔也要求汤米解释他在这间案件中捍卫3名警察的决定,因为总检察长办公室在刑事法庭的案件中却对他们进行提控。
“总检察长办公室要提控这3人,并把他们送进监狱。可是在同一时间,总检察长却在民事诉讼说他们没有做错任何事情。”
他直言,若实行新修订的《2019年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未来惩罚流氓警察更具挑战性。
威斯瓦南塔担心未来IPCMC将使得受害者更加难以在法庭上寻求正义。
“因为被告难以从IPCMC获得报告。”
他说,对于新山民事法庭的判决,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的调查报告是至关重要的。
“尽管总检察长办公室反对接受这份调查报告作为证据,可是法官接受了该报告,并作出了判决。”
新山民事高庭在上周四(19日)针对赛莫哈末阿兹兰毙命案定下具标竿性的赔偿金,法官拿督史美珍认为有充份证据证明死者在扣留期间因伤毙命中 ,决定政府需支付死者家属高达44万8000令吉的赔偿金。
来自柔州边佳佳兰甘榜峇鲁的巫裔青年赛莫哈末阿兹兰(事发时25岁,烧焊工友),于2014年11月2日晚上9时遭受害者拦截后,隔日毙命在扣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