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针对罗里业者要求提高罗里载货量,解决罗里超载被重罚的问题,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提高罗里载货量是属于公共工程局的权限,若后者同意增加载货量顶限,交通部也没有异议。
他说,公共工程局将视道路状况及承载重量,以决定是否可以让罗里增加货物承载量。
陆兆福今日上午在位于巴西古当的柔佛港口,为该港口达100万集装箱吞吐量里程碑主持推介仪式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谈话。出席者包括柔州国际贸易、投资及公用事业行政议员潘伟斯、MMC集团董事经理兼柔佛港口有限公司主席拿督斯里仄卡立、柔佛港口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员沙鲁阿兰、Access World物流公司亚太区商业总监艾弗雷德韦穆伦、东南亚区域总经理陈勇洋。
陆兆福指出,目前当局是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和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对付罗里超载问题。根据内部政策,若是轻微超载,将会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分别向罗里业者和司机开罚单,最高罚款为2000令吉。
他说,若是罗里严重超载,有关罗里业者将会在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下被罚款,罚款金额较重。
“罗里业者和司机都希望交通部能检讨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下的罚款金额,我了解超载是与商业利益有关系,但我们也必须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马来西亚罗里同业总会总会长拿督黄冠燊周六召开记者会指出,根据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715法令),针对罗里超载问题所判处的刑罚过于严厉,对运输业者造成负担。
根据该法令第57及58条文所阐明,违例者可被判处1000令吉至5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陆兆福透露,他已指示相关部门加速程序,以便尽快于明年首三月在宪报上颁布获得豁免入口准证的54项转运货品,增加我国港口成为国际转运站的竞争力。
他说,内阁在8月份会议议决,批准转运74项集装箱货物中的54项货物豁免申请入口准证。豁免的货物包括可可、椰子和水,豁免上述货物申请入口准证有助于我国港口发展。
他续透露,其他20项货物如武器及固体废料,仍然需要申请入口准证,才能在我国的港口进行转运。
另一方面,柔佛港口有限公司今日也与Access World 物流公司签署软货物策略联盟合约,双方合作在柔佛港口增设软货物集装箱,提高软货物入口转运及供应柔州市场货量。软货物包括可可、咖啡、棕油及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