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马来西亚罗里同业总会呼吁,交通部重新检讨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715法令),并建议实施非金钱惩罚制度,如扣分制来对付违例者,以便通过正确方向,遏制超载运输等问题!
马来西亚罗里同业总会总会长拿督黄冠燊指出,目前在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715法令)下,对于罗里超载问题所判处的刑罚过于严厉,同时罚款幅度也太大,不仅对运输业者造成负担,也恐提高贪污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根据该法令第57及58条文所阐明,违例者可被判处1000令吉至5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说,目前同业之间所遇到最高的罚款为4万令吉,这对业者来说已经是很大的负担,何况是最高50万令吉罚款,根本与业者收入不对称。
“因此,我们呼吁政府重新检讨该法令条文,尤其是超载的刑罚,应该根据违规情况定级,而非直接以1000至50万令吉如此庞大的幅度来做出判处。”
“我们也敦促,政府能够以非罚款制度来执法,如实施扣分制,同时也将责任范围,扩大到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运输业者、司机和托运人等,尤其应该从源头著手,解决这项问题。”
黄冠燊是于今日召开记者会时,如此表示。出席者包括马来西亚罗里同业总会法律顾问蔡耀成、署理总会长黄荣庆、副会长王俊业、傅再连、副财政王福兴、雪隆罗里公会会长叶坤发、霹雳沙石公会主席拿督谢享桦,以及砂拉越罗里运输总会会长蔡志新等。
另外,该会也呼吁交通部,恢复使用原有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因为运输业本属商用车辆,主要是以载送货物为主,应该归于陆路交通法令所管制,然而如今却也受制于陆路公共交通法令。
黄荣庆表示,该会将会草拟一份备忘录,于19日提呈给交通部长,希望部长能够聆听业者心声,并且安排与他们会面商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