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重申,纳吉并没有在SRC国际公司资金上涉及任何贪污,也没有向任何人索贿,而有关的4200万令吉是在纳吉不知情下被转入其银行户头。
涉嫌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纳吉在SRC案共面对7项罪名,即3项刑事失信、1项贪污滥权和3项洗黑钱罪名。
沙菲宜今日在辩方开案陈词中强调,纳吉2013年和2015年时期的银行户头交易和实际数额被篡改,即在纳吉不知情和不允许的情况下遭第三方操纵。
他表示,从纳吉的帐户中发出支票的方式与帐户实际馀额的对照,推断倾向于纳吉没有被准确告知帐户中的实际馀额。
“其他同时期的证据也加强这一说法,这些证据表明,有一个计划为了确保纳吉不知道其账户中的实际交易。”
他也称,整体而言,控方的证据无法指证纳吉所获得的4200万令吉是被人支付、来自纳吉本人或通过任何其他方作为贪污的贿金。
“纳吉没有针对有关交易向警方投报,是因为当局已对有关交易展开调查,而他选择尊重当时正在进行的调查程序。”
沙菲宜坚称,纳吉始终没有在SRC国际公司中获得个人利益,因为这与他的公共职责相抵触,所以不存在所谓利益冲突。
他说,纳吉所参与的SRC国际公司有关事务,事实上最终决定权都由退休公务员基金局、首相署经济策划局、财政部、内阁的认可或做出。
“纳吉的出发点是以政府和大马作为最大利益。”
沙菲宜也说,辩方将提供证据证明,纳吉没有滥用职权、在SRC国际公司中不存在个人利益、从不担任SRC国际公司的代理人或董事,也没有直接或间接挪用资金。
沙菲宜今日花了45分钟,完成长达16页的辩方开案陈词。
沙菲宜今日也在陈词时抱怨,辩方在今年11月11日得知纳吉表罪成立后,只有21天来准备辩护。
他指出,时间不足以有效地为辩方案件做准备,因为21天内,其团队中的律师还负责纳吉的其他案件。
“原本需要几个月的准备,减少至11天,还包括周末在内,纳吉需要在周末会见律师,以准备辩护。”
他补充,其团队中的一些律师,包括他本人,已经48小时没有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