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 国家总稽查司拿督聂阿兹曼指出,截至今年8月30日,总稽查署已审计113个联邦机构的2018年财政年财务报表。
他说,当中99个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6个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8个保留意见,另外35个财报还未定案及2个财报还未接获。
他说,该局根据指南审计,包括准备审计规划备忘录、评估风险及审计证据,与管理层沟通、抽样与报告。
他是针对今日在国会提呈2018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发出文告,如此表示。
此外,聂阿兹曼指出,该局在联邦政府及州政府阶段分别完成12及21项绩效审计,涵盖各领域,包括项目管理、活动、建设、升级、维修及收入管理。
在公司管理审计方面,7间政府公司已完成审计、另外在州政府阶段9间已审计,涵盖公司管理、活动管理及公司财务地位。
为了采取纠正及改善行动,总稽查署针对部门、局、机构及州政府公司的活动提出57项建议;43项建议针对政府公司及联邦政府机构的管理,以及132项针对部门、局、机构及州政府公司的活动管理。
联邦政府阶段的3份总稽查司报告今早10时已上载到官网(http://www.audit.gov.my),民众可查阅。
至于州政府阶段的总稽查司报告将在各别州议会提呈后,才上载到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