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截至今年11月,陆路交通局共接获413份汽车安装墨镜的申请,所带来的收入达116万5000令吉。
交通部副部长拿督卡玛鲁丁嘉化指出,申请汽车安装墨镜的理由,包括了安全因素、健康因素和人为因素,这些因素是被豁免遵守2019年汽车(镜面或其他材料的使用)(修订)规则第11条1(a)条文的。”
他指出,以安全为由申请安装汽车墨镜的人士,需缴付50令吉服务费,而在申请批准后,申请者则必须缴付另一笔5000令吉的费用。安装汽车墨镜的有效使用期限是2年,申请者须在有效期届满后再次提出申请。
“基于健康因素的安装黑镜申请者,他们可被豁免支付50令吉服务费及5000令吉的批准费;但是,申请著必须出示政府专科医生的书面证明。”
他指出,出于安全因素的安装汽车墨镜的申请者,也需符合以下几项条规,包括申请人与陆路交通局或警方,并没有悬而未决的案件、申请者从未涉嫌刑事案件及该汽车是属于个人或公司名下的汽车。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黄家和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也表示,交通部并没有干涉陆路交通局处理汽车墨镜申请的方法,并且整个过程是由特别小组委员会负责处理的。